依法不依人   依人不依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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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師在199110月開示
20141116日(約二十三年後)上載網頁


現代教育,即指各個國家之教育,大部分都依附政治,當政治有變數,教
育制度亦隨著改變,教育可能成了用來「箝制」人思想之工具,甚至成為
一種「手段」。一般來說,政府教育部門領導層,例如教育署署長出現人
事變動,該地區的教育課程或會隨之有變。
由一種變,引發另一種變,當中有變好,亦有變壞。然而,亦不乏為教育
而教育的。

正言
釋迦牟尼佛了知未來末法時期的境況,故親自制定某些規範、法則、禁令
等(即戒律),加諸於眾生行為及思想上,以減少將來眾生的身、口、意之
偏差。為了使偏差和差距不至太大,於是佛陀就教誨「以戒為師」、「依
法不依人」作為學佛修行基本準則。
以戒為師 ― 依戒律而行。「戒」是釋迦牟尼佛當年住世時,隨宜制訂
下來。因時代變遷、文化背景不同、社會不斷發展、國
情、法律、規章及歷經了本土化的演變,戒律條文需不斷
增加。歷代祖師於佛陀戒律之外制定了很多僧制、清規,
例如百丈清規等(正如人間法律一樣,因應社會轉變實際
需求而增加一樣),以整肅道場綱紀,亦使正法久住。這
些僧制和清規,是對戒律內涵的延伸,大部分都是有益、
有用,而且沒有離開佛陀親自訂下戒律之大綱範圍。
依法不依人 ― 依佛法而修。「法」是釋迦牟尼佛所傳下之法,包括三藏
十二部,以及一切顯密之法。因為未來是由人傳法,惟恐
這些傳法人不依法(釋迦牟尼佛之法)而傳;再者,佛陀是
希望人傳「佛」之法,不是傳「人」之法,故要依「佛」
法,不依「人」法。但若有人依「佛」法修持成就而得了
證悟,其修行歷程之證悟經驗,便成了一種法,即一種法
門。祇要此種「法」不背離、不衝突、不矛盾釋迦牟尼佛
之法(包括戒律),合乎「三法印」,此仍是可依的法,因
後人是修學釋迦牟尼佛之法而開悟證道,並傳下後世,希
望後學人能依其經驗而有覺受、相應,早證佛陀的法,故
此亦是合乎依法不依人。
不依人就是不依人之性格、習氣,是提醒後人要依其人之
法,不依其人之性格、習性、脾氣,那麼後人依其法一樣
能修行成就。

結語
1. 依法不依人,是依釋迦牟尼佛之法;亦可以是指依此人修持所成就之
法門,非依此人之性格、習氣。雖傳法上師不同,法卻是相同,都是
全依傳承根本上師為準則。雖然法是相同,但心法(證悟經驗心得)有
異,因心法是因人(上師)而異。若要知心法是否正確,則須根據釋迦
牟尼佛的教義為準則、為依歸。但有些學佛弟子,聽了有關上師的一
些謠言便失去信心,這樣表示他們是依人不依法,並且是依來說是非
的「人」之謠言,不是依上師傳給他們的「法」,真是可憐、可惜、
可歎、可悲!
2. 舉一個簡單例子,一位老師、一位大學講師或一位教授所傳遞給學生
的是學問知識,但這名學術人士愛抽煙、打球、攝影、一周看三次電
影、兩個月喜歡打一次麻將、一年一次到國外旅遊、特別喜歡食羊
肉/石斑魚…。這些都是他/她的個人嗜好、習慣、習性、習氣,我們
跟他/她學的是其學問,並不是學他/她的習氣;我們看他/她是其學
習毅力成果,並不是批評或挑剔他/她有這些、有那些習氣。
3. 要知依不依人,這點要很理智,判斷此人可不可以依附,全要靠很多
方面之接觸才能瞭解,由正確瞭解才獲得信念,有信念才學到心法。
故有時是先依人,看清楚了,才依其法。但依人(先瞭解這個人)是需
要很多時間,兼須耗費不少心血。